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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参加第70期福建省高校教师...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70期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闽师培〔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师参加教师岗前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新入职的,没有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 2023年6月21日-2023年9月20日 三、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5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组织专任师参加社...
    为适应我校办学定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促进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融合,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华厦政字[2021]95号)规定,现将2023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数量 所有专业教师均可参加,重点选派非双师型教师及近三年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的专任教师。(近三年各学院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将另行发至学院) 二、实践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五年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践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07日

    关于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申...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阅读《厦门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和《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厦门市第十批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批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符合选拔对象和资格条件的教师请积极申报。 二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0日

    关于做好2023年厦门市教育系统单项...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表扬工作的通知》(厦教发〔2023〕60号)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厦门市教育系统单项奖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政治立场坚定、敬业爱岗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7日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精神,增强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2022-2023年度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优秀教师”6名,评选范围为本校专任教师、辅导员。 “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评选范围为各行政部门、教学教辅单位的教育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厦门华厦学院实验室管理员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实验室管理员 职位性质:全职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招聘人数:2人 性别要求:不限 工作地区:厦门市集美区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   二、岗位要求 1、化学、生物、微生物等相关专业; 2、具有一定的化学实验室管理经验和安全意识; 3、能熟练使用、保养、维护实验室分析仪器和高压设备; 4、工作认真,有耐心,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1日

    关于做好我校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 教育工会 关于开展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转发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将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各1名,请大家认真研读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由于后续需组织联评会议以及人选公示等事宜,请务必于6月25日上午9时之前将推荐材料《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和《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1日

    关于做好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转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3〕124号)文件,现启动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标准的教职工认真阅读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人事处,电子版汇总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0日

    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
    全体教职工: 2023年国家智慧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已开始。开始学习前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培训主办单位: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培训承办单位: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学习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可直接复制链接登录学习) 学习时间:2023年6月6日至7月31日 参训对象
    发表时间:2023年06月16日

    《厦门华厦学院章程》
    《厦门华厦学院章程》https://www.hxxy.edu.cn/xxgk/xxzc.htm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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