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转发《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3〕124号)文件,现启动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相关工作。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标准的教职工认真阅读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人事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sys@hxxy.edu.cn,学校初审后将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统一申报。
联系人:孙燕双
联系电话:0592-6276206。
附件:1.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3]124号)
2.厦府规〔2022〕8号(详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xm.gov.cn))
3.厦人社规〔2023〕1号(详见: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住房局关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骨干人才认定事项通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fj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