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学院首页
  • 部门首页
  • 组织部
    • 部门职责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组工问答
    • 下载中心
  • 教师工作部
    • 部门职责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规章制度
  • 招聘信息
    • 教师类
    • 管理服务类
  • 教师发展
    • 政策文件
    • 教师培育
    • 教学资源
    • 教学研究
    • 职业发展
    • 新闻动态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华厦首页
    • 服务指南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发布人:厦门华厦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14:54  点击:


      离退休办理程序

       

      一、组织人事处开具《退休通知单》

      二、退休本人在退休当月的1日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组织人事处:

      1、个人档案(档案在人才中心的,需持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开具调档函);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厦门市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组织人事处领取表格);

      4、个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近期彩照一张;本人本地开户且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5、在本市获得高级职称或在外地获得高级职称并经本市公务员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确认的人员,需提供证书、聘书(聘满1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人事处将以上材料送至社保中心办理



      上一条:离校手续办理程序
      下一条:社会保险卡办理和转移程序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