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办学定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促进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融合,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华厦政字[2021]95号)规定,现将2026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数量
所有专业教师不限年龄均可参加,重点选派非双师双能型教师及近年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五年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须利用寒暑假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时间进行。
三、实践组织与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于2026年1月15日前登录人事系统https://rsxt.hxxy.edu.cn,通过【自助服务】-【社会实践登记】模块进入【新增】填写。
具体详见附件《社会实践登记操作手册》
2、利用寒假或暑假集中进行社会实践的,须在假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所在部门和实践单位已签批的《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和《教师社会实践手册》(如寒暑假均以同样实践形式在同一家单位实践,可以整合填写以上两表)。
四、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重视教师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务必按照《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统计。
联系人:孙雯 6276319 18906022626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