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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9日 09:11  点击:


      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通知(2026年)

      为适应我校办学定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促进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融合,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华厦政字[2021]95号)规定,现将2026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数量

      所有专业教师不限年龄均可参加,重点选派非双师双能型教师及近年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五年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须利用寒暑假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时间进行。

      三、实践组织与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于2026年1月15日前登录人事系统https://rsxt.hxxy.edu.cn,通过【自助服务】-【社会实践登记】模块进入【新增】填写。

      具体详见附件《社会实践登记操作手册》

      2、利用寒假或暑假集中进行社会实践的,须在假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所在部门和实践单位已签批的《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和《教师社会实践手册》(如寒暑假均以同样实践形式在同一家单位实践,可以整合填写以上两表)。

      四、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重视教师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务必按照《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统计。



      联系人:孙雯 6276319 18906022626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29日



      • 附件【厦门华厦学院关于组织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通知(2026年).docx】已下载次
      • 附件【人事系统社会实践登记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次


      下一条:关于开展 2025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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