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办学定位、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促进教学改革、加强产学研融合,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华厦政字[2021]95号)规定,现将2024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数量
所有专业教师均可参加,重点选派非双师双能型教师及近三年没有参加过社会实践的专任教师。
二、实践时间安排
社会实践五年一个周期,周期内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须利用寒暑假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时间进行。
三、实践组织与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1月15日前提交2024年全年《教师社会实践培训计划》(附件1)汇总表。
2、《教师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2)(需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和实践单位盖章确认)和《教师社会实践手册》(附件3)(需社会实践单位和所在二级学院签批意见并盖章确认)可在实践结束后提交。
3、利用寒假或暑假集中进行社会实践的,须在假期结束后两周内提交以上附件2和附件3。
四、其他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重视教师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务必按照《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和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根据《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厦门华厦学院教师社会实践实施办法》(华厦政字[2021]95号)。
联系人:黄夏 6276319 hx@hxxy.edu.cn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