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师风素养,引导广大教师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请各总支牵头以集中学习、分组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将师德师风教育与教书育人、教学管理、服务师生等工作相结合,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学习模式,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良好育人环境,现就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学习目标
1.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通过强化“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通过学习师德优秀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对标先进、见贤思齐。
4.通过学习践行新时代师德规范和师德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警自省,做到知准则、守底线。
三、学习内容
1.师德教育学习材料(一)~(四)(详见教师工作部网页)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
3.《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0年10月13日)
4.《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
5.《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
6.《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
7.《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 )
8.《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
9.《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10.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21〕21号)
11.《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华厦委字〔2019〕34号)
12.《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华厦委字〔2019〕35号)
13.各总支、各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转训或根据本单位管理需要整合的师德师风相关学习素材
四、学习要求
1.各总支要切实落实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教育工作,定期开展面向所有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建立与党委各部、各部门协同机制,不断拓展师德师风教育形式和内容。
2.要求各总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学习,学习材料可以参考厦门华厦学院教师工作部网站“政策文件”、“专题学习”栏目下的相关内容(链接:https://zzrsc.hxxy.edu.cn/jsgzb/zcwj.htm)。
3.请各总支将本学期学习计划(2022年10月31日前报送)和书面总结(含现场学习照片、文字总结和签到表,2023年1月15日前报送)交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 黄夏 6276319 hx@hxxy.edu.cn
教师工作部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