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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5:53  点击:


      关于转发公开选聘厦门市“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全民普法实施过程及法治厦门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推动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厦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决定公开选聘全市“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党校和各高校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人员;

      (二)本市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具备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

      (三)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队伍中热心公益普法的法律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健康,表达能力强,热心法治宣传及公益普法事业;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具有一定法学理论素养和法学实践能力;

      (三)在法学领域具有专业特长,具有较丰富法律知识;

      (四)熟悉与履行行政职务、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心理辅导、化解矛盾等领域有一定特长,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讨并指导实践。

      三、宣讲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宪法和宪法相关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党内法规;

      (五)厦门地方性法律法规。

      四、工作职责

      (一)紧密结合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安排,向社会开展公益普法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

      (二)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邀请,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

      (三)紧密结合相关普法工作需求,制作普法教育课件、提供普法读物素材。

      五、报名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需经所在单位同意)的方式进行,所在单位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推荐表加盖公章。

      六、聘期

      厦门市“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聘期至2025年。

      七、材料提交方式

      (一)申请普法宣讲团成员的,需提交《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表格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随附申请人学历、工作经历、任职、职称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推荐表等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0月6日,纸质版请提交教师工作部;电子版请发电子邮箱:hx@hxxy.edu.cn。


      附件: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联 系 人:黄夏 联系电话:6276319


        教师工作部

       2022年9月30日



      • 附件【1631-关于公开选聘厦门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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