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0〕14号)要求,请全校教师参照可申报项目要求,明确意向,于2020年2月28日前填写《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由教师发展中心协助申请教师开展线上和线下申报工作。
联系人:颜艺娟 联系电话:0592-6276206
邮 箱:yyj@hxxy.edu.cn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20〕14号)
附件2: 《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进修(培训)申请表》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