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近期,《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以下简称“新省高”)正式发布实施,请部门根据“新省高”政策要求,抓紧发动符合条件的人才积极申报(已是省高层次人才的亦可重新申请认定,台籍教师符合条件的也可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登录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http://fjhnbc.hxrc.com)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截止时间12月30日,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细则(手册)见附件。联系人:黄夏,0592-6276319,邮箱:hx@hx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