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20〕37号)予以通知,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团队结合要求,积极申报。
一、参评条件
1.拟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除符合文件中的评选基本条件外,还应在引进和培养的教育人才发挥作用方面做出突出的业绩;组织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教师岗位练兵、技能大赛等活动中成绩优秀(2015年以来)。
2.拟申报杰出人才的,主要依据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B类省级领军人才及以上条件(标准附后)。
3.拟申报先进个人的符合参评基本条件。
二、推荐名额
各部门申报每个奖项限额1人/个。如无满足条件的对象,可不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应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按个人自荐-部门推荐-学校审议等程序申报,于4月25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含电子版本)报送至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孙雯 18906022626,6276319 sunwen@hxxy.edu.cn
组织人事处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1.《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市杰出人才核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20〕37号)
2.附件表格
3.《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