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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党委党校第47期培训班...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6日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福建省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65号),第八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教育系统创新人才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已开启,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2022年12月10日之前按照材料要求提交电子档至指定邮箱,人事处核实申报材料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后,申报人需提供申报书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按清单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8日

    关于开展2022年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类...
    厦人社(2022)26号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发表时间:2022年03月01日

    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的补充通知
    厦委办发〔2019〕46号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发表时间:2019年07月01日

    厦门大学解荣军教授莅临我校开展科...
    2022年11月11日上午,对“光”感兴趣的华厦师生齐聚商道讲坛,聆听厦门大学材料学院院长解荣军教授解读“发光材料及其应用”的深邃世界,这是解教授与我校师生的第三次智慧交流。 解教授长期致力于发光材料的研究,有丰富的科研经历和深厚的专业沉淀。解教授从有趣的问题出发,结合发光的矿物精灵的图片,层层揭开发光材料的面纱,将晦涩的科研积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科普内容,引导师生了解发光材料及其应用。 解教授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8日

    教师发展中心开展教学设计能力提升...
    2022年11月8日,正值学校29周年校庆,教师发展中心联合教务处、商务与管理学院开展了有关提升教师教学设计的系列讲座。本次系列讲座特别邀请了厦门大学郭建鹏教授、集美大学王勤芳教授主讲。 郭建鹏教授做了一场题为《大学教学设计:理论基础、规范方法与创新模式》的学术讲座。郭建鹏教授从大学教学中的常见问题出发,为老师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郭教授认为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入融合、高等教育改革趋势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9日

    我校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为全面落实我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深入理解和把握评估的各项指标内涵,精准有效做好迎评促建工作, 10月5日,学校在明德2厅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培训。全校一百多名骨干教师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知识培训 本次培训由我校访谈保障工作组牵头组织,邀请了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孙雯、教务处副处长吴三萍和学生处处长陈熙贞分别就师资队伍建设、专业与课程建设、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三个方面的指标和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07日

    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厦人社规〔2020〕11号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积极发挥技能带头人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传承的带动作用,规范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技能大师工作室健康发展,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目的意义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技能领军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和高技能人才成长互相融合的活动场所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已经2022年9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赵龙   2022年9月26日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激励社会科学工作者述学立论、建言献策,更好繁荣发展我省社会科学事业,对在社会科学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1日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
    厦人社规〔2022〕1号 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等要求,现就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   (一)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已在本市就业的,可在毕业年份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本市;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21日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发放办法
      厦府办规〔2020〕17号 第一条 为做好来厦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申请、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以下简称“生活津贴”)发放的主管部门。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生活津贴的受理、审核、发放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 生活津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条
    发表时间:2020年10月19日

    关于申报2022-2025年“闽江学者奖励...
    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闽教高〔2022〕29号)规定,请各部门积极宣贯、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本次申报教师请于2022年12月18日前(今后每年将于8月25日前申报)将《闽江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闽江学者申请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提交人事处。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06日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发表时间:2022年12月06日

    习近平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飞“罗...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习近平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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