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学院首页
  • 部门首页
  • 组织部
    • 部门职责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组工问答
    • 下载中心
  • 教师工作部
    • 部门职责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规章制度
  • 招聘信息
    • 教师类
    • 管理服务类
  • 教师发展
    • 政策文件
    • 教师培育
    • 教学资源
    • 教学研究
    • 职业发展
    • 新闻动态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华厦首页
  • 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3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精神,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职称工作服务发展的水平,现就从“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系统和海外引进的已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高层次人才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20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
    (2018年1月20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现就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
    (厦委办发[2018]18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按照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厦门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厦门居民同等待遇,促进台资企业在厦门更好更快发展,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关于经济交流合作方面 1.在厦门的台资企业参与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1日

    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
    厦门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16-01-2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及福建省《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福建省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行动计划(2015-2018年)》等文件精神,现就本市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分层次实施人才激励政策   建立市场化的引才机制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1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2016年11月在北京签署的《开展“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国际合作备忘录》,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02号),现将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及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选拔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咨询、推荐工作,引导申请者根据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0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领军人才...
    各高等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83号),为推动高校集聚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校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资助名额 2016、2017年度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0日

    关于我省高校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
    闽教人[2015]108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台办,省直有关单位,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闽政〔2015〕46号)、《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2015-2017年)》(闽委人才〔2015〕4号)和《福建省加强引才工作行动计划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师资闽...
    闽教人〔2015〕3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加强两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实施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现将我厅制定的《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   2015年4月30日   附件   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
    闽教师〔2017〕9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落实《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中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构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提升理论和实践教学能力,打造高水平“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我厅制定了《福建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性标准(试行)》(以下简称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23日

    福建省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17-2020...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10日

    厦门市建设区域性人才市场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统一开放、功能齐全的区域性人才市场,发挥厦门市在海西发展大格局中的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精神,结合厦门人才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区域性人才市场是指在海西及两岸人才资源开发利用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1日

    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
    厦教职〔2018〕5号 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各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厦府〔2016〕18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职业院校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24日

    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及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引进集聚一批具有较高学识、技能、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的台湾专家来厦工作,积极发挥台湾专家在两岸产业、科研合作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我市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1日

    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实施细则
    厦委人才办【20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 “人才特区”2013-2020行动纲要》(厦委办〔2013〕10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印发实施《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实施细则》,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厦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11日

    关于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7〕4号)文件精神,现就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受理范围 福建省教育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在职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学科专业领域须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
    发表时间:2017年02月25日

    共有 1,216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82 页   当前第 22 页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