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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工作“三个文件”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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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4日,福建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三个文件。这三个文件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创新,注重政策配套和衔接,构成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其主要内容分别为: 一、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 (一)目标任务:用5-10年时间,依托企业、园区、高校、科研和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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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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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厦门华厦学院青年教师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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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校内通知】 http://192.168.100.66/xntz/News_View.asp?NewsID=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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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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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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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校内通知】 http://192.168.100.66/xntz/News_View.asp?NewsID=1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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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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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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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校内通知】 http://192.168.100.66/xntz/news_view.asp?newsid=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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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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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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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校内通知】 http://192.168.100.66/xntz/news_view.asp?newsid=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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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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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派出国(境)教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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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校内通知】 http://192.168.100.66/xntz/news_view.asp?newsid=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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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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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博士培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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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校内通知】 http://192.168.100.66/xntz/news_view.asp?newsid=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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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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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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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更好地统筹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造就宏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决定面向全国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 第二条 目标任务。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从2012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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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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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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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师〔2017〕83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在更高的层面上做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推动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闽委发〔2016〕2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7〕2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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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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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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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做好我省特殊支持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特支人才”)管理服务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特支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6类。特支人才是我省在产业发展、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具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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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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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介奖励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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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拓宽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渠道,根据《福建省关于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暂行办法》(闽委人才〔2012〕6号)有关规定,以及《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文件的通知》(闽委人才〔2015〕4号)、《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行动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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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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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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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确认工作,根据《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申报材料 1.《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1)。 2.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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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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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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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海西人才支撑体系,提升职称工作服务发展的水平,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3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闽委办〔201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高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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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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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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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速培养造就我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更好地为实施科教兴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新一轮创业提供人才智力保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培养资金的资助对象为列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以下简称“人选”)。 第三条 资助重点对象是在我省五大支柱产业、两个重点行业以及高新技术领域里从事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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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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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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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满足企业发展、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对人才的需求,现就支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在闽工作实施如下政策: 一、支持对象 (一)基本条件。所学专业对应的学科门类为工学,到福建工作(不含厦门),在工作所在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985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硕士、博士,下同)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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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6年0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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