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学院首页
  • 部门首页
  • 组织部
    • 部门职责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组工问答
    • 下载中心
  • 教师工作部
    • 部门职责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规章制度
  • 招聘信息
    • 教师类
    • 管理服务类
  • 教师发展
    • 政策文件
    • 教师培育
    • 教学资源
    • 教学研究
    • 职业发展
    • 新闻动态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华厦首页
    • 组工问答
        • 部门职责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组工问答
        • 下载中心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组织部 > 组工问答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8日 10:23  点击:


      入党手续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入党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要求入党的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采取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4)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教育观察,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5)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6)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7)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8)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9)基层党委预审后,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0)支部委员会将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1)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

        (12)上级党委集体讨论和表决,将审批意见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13)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上一条:什么叫“三会一课”制度?为什么必须坚持
      下一条: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原则、内容和程序是什么?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