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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 > 组织人事处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发布人:厦门华厦学院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0:07  点击:


      组织人事处职能

      组织人事处是学院(党委)人事(组织)工作部门。工作职能涵盖党建工作、定岗定编、招聘调配、师资建设、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及绩效考核、人才工程、薪酬社保、离退休工作、人事信息管理等工作。

       

      党建工作:

      1、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时换届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党内事务统计工作,建立准确、完整的党员信息数据库;

      3、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4、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包括党员的培养、教育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学院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政审等手续的办理。

      人事工作:

      1、组织实施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负责招聘和人员配置,办理教职工入职及转正、调动、离职、辞退等异动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签订、鉴证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

      4、组织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5、组织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6、教职工岗位进修(培训)的相关审核工作;

      7、负责薪酬、福利、绩效奖励的核定、调整和制表工作;

      8、负责监督考勤,审核和办理请休假手续;

      9、负责开具教职工在职证明和个人收入证明;

      10、负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转移和申报工作等。

      教师发展中心(二级单位) 

      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整合、设计和组织学校教师培训,为教师的发展提供资源和咨询,开展与教师发展相关的研究。

       

       

      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文教区 天马路288号齐礼楼915室(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6

      邮箱:zzrsc@hxxy.edu.cn

      网址:http://www.hxxy.edu.cn/zzr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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