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省2026—2027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访学研修。到国(境)外开展合作研究、技术攻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中长期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或做访问学者等,按每人每月1万元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跟班学习。到国内院士、知名专家等国家级人才身边开展跟班学习、访学研修等活动,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不满1个月的减半发放,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出版专著。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出版专著论著,费用按实际出版合同金额的70%给予资助,最大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择优资助我市(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点实验室及院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国家级专家身边等开展访学研修、跟班学习、出版专著等培养资助项目。优先资助我市重大发展战略、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资助条件:申报对象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科研技术创新潜能;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访学研修和跟班学习邀请函(接收函)、出版专著合同(不含意向)和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访学研修、跟班学习时间原则上须半年以上、出版专著须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限第一作者)。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访学研修、跟班学习的请提供邀请函或接收函(英文函需翻译为中文),出版专著的请提供出版专著合同,申报人员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论文、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申报要求:各单位要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同类型各级访学研修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表格(见附件1-2)和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8月20日前提交人事处孙雯老师,审核通过后申请加盖公章送交人社局。
联系电话:18906022626
邮箱:sunwen@hxxy.edu.cn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