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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5:14  点击:


      关于开展2024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规范教师岗位管理,根据《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范围对象

      请参见《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1〕53号)(附件1)。

      二、认定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对照条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交硕(博)士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任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各2份,上报所属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承担本科课程教学的双肩挑教师、辅导员及行政教辅人员按任教专业或课程在所属教学单位申请认定。

      (二)2024年12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确定人选后,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1.《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1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2.《申请表》纸质版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 yyj@hxxy.edu.cn(颜艺娟邮箱)。

      三、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其他说明

      2021年、2022年、2023年已认定通过的教师,无需再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

      1.《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1〕53号)

      2.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 附件【20241121主讲教师资格认定.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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