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学院首页
  • 部门首页
  • 组织部
    • 部门职责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组工问答
    • 下载中心
  • 教师工作部
    • 部门职责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规章制度
  • 招聘信息
    • 教师类
    • 管理服务类
  • 教师发展
    • 政策文件
    • 教师培育
    • 教学资源
    • 教学研究
    • 职业发展
    • 新闻动态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华厦首页
    • 人事通知
        • 人事通知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3日 15:09  点击:


      关于开展2022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和水平,规范教师岗位管理,根据《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1〕5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条件及范围对象

      请参见《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1〕53号)(附件1)。

      二、认定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2022年3月31日前,个人对照条件填写《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硕(博)士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任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两份,上报所属教学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双肩挑教师按任教专业或课程在所属教学单位申请认定。

      (二)2022年4月8日前,各教学单位确定人选后,将以下两项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1.《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1份,加盖教学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

      2.《申请表》纸质版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 yyj@hxxy.edu.cn(颜艺娟邮箱)。

      三、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是保障本科教学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也是学校评建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其他说明

      2021年已认定通过的教师,此次无需再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1. 《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华厦政字〔2021〕53号)

      2. 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 厦门华厦学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花名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3日


      • 附件【20220323主讲教师资格认定.zip】已下载次


      上一条:厦门华厦学院拟聘用人员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升线上直播研修班”的通知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