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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08:49  点击:


      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举办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预通知》(闽师培〔2021〕14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学校今年秋季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2021年9月已报名参加测试的教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在职在岗教师,也可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本科学历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但近5年(含5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

      二、免试条件

      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者,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测试内容

      请查阅《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2)。

      四、测试形式

      以微格教学形式进行测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请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试讲过程要有导入、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按照一节课(45分钟)设计,供评审查阅。

      五、申请测试人员参加测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式四份(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打印盖章后发放)。

      3.所教课程教学大纲(格式参考附件3)、教案(格式参考附件4)、教材各一式四份,多媒体课件(PPT)。

      4.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需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健康码(现场出示)。

      六、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2021年11月中旬开始,各高校教师参加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请测试者报名后,应按测试时间安排准时到场参加测试,不得无故缺席。

      七、测试地点

      拟定在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进行。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方式

      请各位需要参加试讲的老师于2021年10月28日中午12:00前将《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电子版至yyj@hxxy.edu.cn,逾期不予受理。(2021年9月已提交汇总表的教师,此次无须再提交)

      附件1: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花名册

      附件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附件3: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4:课程教学设计(教案)

      附件5:高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

      附件6:防控疫情期间健康信息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6日

       


      • 附件【第二批次试讲通知及附件.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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