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今年我省计划遴选建设10个左右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省厅给予我市2-3个推荐名额。基地申报推荐过程中要重视向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返乡下乡创业集中地区倾斜。
二、申报条件
(一)建设单位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地建设工作,对服务基地有一定投入,每年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不少于5万元,具备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软硬件条件。
(二)基地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在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面需求强,具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三)有扎实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基础,与10名以上专家建立良好联系,每年开展专家服务活动不少于10人次,并注重加强示范性成果的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基地建设规章制度较为完善,具有配套的管理机构、服务体系和管理人员队伍,能为专家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支持平台。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报《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连同申报表电子版4月23日前提交到市人社局职专处。
四、支持政策
(一)省人社厅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向认定的省级基地颁发“福建省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标牌,作为专家与基层对接、服务的重要载体与平台。
(二)对于认定的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经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请,省人社厅对基地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可以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支持选派专家赴基地开展帮扶活动。
(三)每年从省级专家服务基地中择优推荐1—2家基地,参加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评选。对被确定为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的,国家人社部将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适时组织开展基地工作人员培训,促进观念更新,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专家服务基地信息交流,总结交流基地建设典型经验,宣传推介专家服务基层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推动专家服务基地健康发展。
五、其他事项
(一)专家服务基地是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推进专家智力资源与基层需求有效对接,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引领支撑作用。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注重把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单位推荐上来,促进搭建专家资源与基层需求有效对接的载体与平台。
(三)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黄夏 6276319
邮箱:hx@hxxy.edu.cn
附件:厦人社[2021]51《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专家服务基地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及《福建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