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3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于2020年9月25日-28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的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及时反馈给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颜艺娟老师,待我部门审核无误后,申请人再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任教学科”一栏,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颜艺娟老师后再填写。
(2)“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按照本人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填写。
(3) “本人简历”一栏,从初中填起,直至厦门华厦学院工作为止。
(4)辅导员应在本人简历的“职务”栏目注明“辅导员”。
二、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学历无法查询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一份(认证材料获取方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首页“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中的“学籍学历认证”栏目,申请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时须带上体检表一份(见附件4)、身份证、社保卡、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定点体检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厦禾健康体检部,厦禾路821号(公交厦禾路“后江埭站”、BRT“二市站”)。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本科师范类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部复印)。
7.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辅导员申请认定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应提供由我校学生处出具的担任辅导员证明,证明应包括担任辅导员时间、担任我校何年级何专业辅导员以及是否还在辅导员工作岗位上等内容(模板见附件6)。
9.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片2张(注:规格是4.8*3.3cm,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本;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厦门华厦学院及姓名),同时提交网上报名的电子版照片(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发送至yyj@hxxy.edu.cn(颜艺娟老师邮箱)。
以上九项纸质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务必于2020年10月12日送交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颜艺娟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说明
1.申请人必须在学校履行一年以上合同方可申报此次教师资格。
2.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试讲)、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免于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35号)
2.网上申报流程
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08〕63号)
4. 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
5.任教学科目录
6.辅导员工作证明(模板)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