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进一步加大本土领军人才支持的实施意见》(厦委组〔2020〕66号)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委人才办〔2020〕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厦门市教育系统本土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市教育领域领军人才,为厦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
二、选拔名额
市委人才办分配给市教育局可申报社会建设领军人才名额为 10名。原则上各区、各高校、各直属校限报1人(无符合条件的不用报)。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①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在我市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实际在厦缴交社保、个税时间计算),每年在厦时间超过6个月,且目前仍全职在岗;②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企业5倍,事业单位2.5倍)。此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海纳百川”各项子计划中引进领军人才同类标准或关于本土领军人才的具体条件;或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
(二)入选市级及以上引才计划以及已入选“海纳百川”各项子计划领军型引进人才的,不再重复参评。
四、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一)报名提交材料
2020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黄夏老师,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要求如下:
1. 申报人员应填写《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式15份,双面打印。“用人单位意见”一栏要签字盖章,封面内容为:2020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材料,申报人姓名、学校、职称/职务、主管部门(填写“厦门市教育局”)。
2. 申报表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黄夏邮箱hx@hxxy.edu.cn。申报表中填写的所有内容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由人事处负责审核原件,复印件盖章后整理装袋提交教育局。
3. 本单位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并经单位研究推荐,公示情况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资格预审
依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合格后,方进入推荐。
(三)专家组推荐
专家组推荐评选工作采取审核评议、票决形式。
(四)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研究确定本系统推荐人选,形成推荐人选初步名单。
(五)最终确定
由厦门市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公示后纳入正式入选名单。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参评,通过各种形式及时通知相关教职工,精心组织好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
选拔工作过程中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唐华玲,电话2135597。
附件:1.市委人才办《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厦委人才办〔2020〕5号)
2.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2020年版)
3.《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计划申报表》
厦门华厦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