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寻访活动的通知》(闽教师〔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寻访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含从台湾引进在我校任教的优秀教师。
二、申报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坚持育人为本,治学严谨,教学业绩突出,有仁爱之心,关心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受到师生普遍赞誉。
3.扎根一线,事迹感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台湾教师在我省任教年限不低于5年),辛勤耕耘,甘为人梯,默默奉献,教书育人事迹真实、突出、感人,彰显新时代教师风采。
三、名额安排
福建省教育厅下达厦门市推荐名额7名。我校可推荐名额为1名,将报送上级部门参与评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部门根据标准条件,积极推荐,于2019年4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颜艺娟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yyj@hxxy.edu.cn。
报送材料包含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个人事迹(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工作场景照片2张(1张标准照、两寸免冠,1张生活照、700K以内);视频(3-5分钟,wmv格式);获奖证书复印件。
附件:
1.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寻访推荐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的通知
2.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申报表
3.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教师”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