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厦职教〔2018〕17号)文件要求,按照推荐条件,我校将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参照推荐条件,自下而上、民主评选、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并于9月10日前将《2018年优秀教师代表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yj@hxxy.edu.cn(组织人事处颜艺娟老师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校将组织联评会议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部门负责人参会时,需对本部门参评教职工做3分钟的简短介绍。
附件:
1. 《厦门市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厦职教〔2018〕17号)
2.2018年优秀教师代表推荐表
厦门华厦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