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8〕4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评选申报条件,我校将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评选。请各部门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4点前将上级文件要求的《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一份)、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3000字,一式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组织人事处颜艺娟处,电子版发送至yyj@hxxy.edu.cn。
学校将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并报送至主管部门参评。
附件:
1.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2018〕42号)
2.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审批表
3. 福建省第五届杰出人民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厦门华厦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