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学院首页
  • 部门首页
  • 组织部
    • 部门职责
    • 党建工作
    • 干部工作
    • 党校工作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组工问答
    • 下载中心
  • 教师工作部
    • 部门职责
    • 政策文件
    • 专题学习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规章制度
  • 招聘信息
    • 教师类
    • 管理服务类
  • 教师发展
    • 政策文件
    • 教师培育
    • 教学资源
    • 教学研究
    • 职业发展
    • 新闻动态
  • 服务指南与下载
    • 服务指南
    • 下载中心
  • 华厦首页
    • 人事通知
        • 人事通知
    • 厦门华厦学院 >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发布人:厦门华厦学院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09:27  点击:


      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的通知

        2018年度全国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26日正式启动。去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将社会工作者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根据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厦民[2017]317号)(详见附件1),通过考试、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可享受相关职称待遇。现将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简章通知如下:

      一、报考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6日至4月7日

      (二)报名照片上传: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考生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考生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考生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4月8日至4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老考生(指2017年曾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2016和2017年曾报考社会工作师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下同)免审。其余考生均须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本人无法到场审核可委托他人持报考者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四)网上缴费时间:3月26日至4月16日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预计6月2日起(考生可登录福建省考试网www.fjpta.com从“准考证打印”入口登录下载)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6月9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0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 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2:00- 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七)成绩公布时间:预计8月中旬,考生可通过登录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查询成绩。

      (八)领取证书时间:省级主管部门将证书下发至厦门考区即可领取,具体时间请留意网站通知。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宪法、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

      三、其他说明

      1.更为详尽的报名和考试通知详见《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简章》(附件2)

      2.本次考试遵循教职工个人意愿自行报告,学校层面不再统一组织。

      3.通过考试的教职员工,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需报备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  孙雯  0592-6276206  EMAIL:sunwen@hxxy.edu.cn

       

       

      组织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3月28日






      上一条:2018年春季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Copyright(C) 厦门华厦学院 地址: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天马路288号
    邮编:361024 电话:0592-6276202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