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工作提示》要求,现将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各总支要扎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采取专题党课、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和勉励毕业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身份意识,在步入社会后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排查移交工作
各总支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的材料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各总支要对所有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一次全方位的专项自查,组织部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检查,杜绝问题党员档案材料转出情况;要尽可能将党员档案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过程中做好工作记录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规范完整、转递安全。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各总支要切实做好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于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做到应转尽转;对于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要继续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待去向落实后及时进行转接。要重点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的跟踪和落实工作,避免出现“口袋党员”“隐形党员”等现象。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