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
现将《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华厦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
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和完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师风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争做“四有”好教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所有与学校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教职工。
二、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严格按照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执行,后简称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由教师工作部牵头成立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审核,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考核领导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各部门、教辅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考核程序如下:
个人自评。由教职工本人对照十项准则标准,填写《厦门华厦学院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登记表》(详见附件1),并上交所在二级单位。
综合测评。由二级单位对教职工个人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根据十项准则内容进行综合评议。
(二)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与教职工学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各二级单位每学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教师工作部)提交当学年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三)由教师工作部对二级单位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
(四)各二级单位应建立教职工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档案,加强师德师风考核管理档案建设。考核结果由二级单位、教师工作部各存一份。
四、考核等级
(一)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当学年内,教职工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与师德师风相关的表彰奖励或个人师德师风先进事迹被校级及以上媒体专题宣传报道,师德师风考核可定为“优秀”。评定为优秀的,须由评定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当学年内,教职工若涉及《厦门华厦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师德失范行为清单所列情况之一,师德师风考核定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须由评定者写明详细事实。
五、其他
(一)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建立完善师德师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认真、负责做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对师德师风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二级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职工本人,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职工说明理由,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三)师德师风考核结果适用在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晋升、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四)本暂行办法由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